400 650 1979
市场监管总局今天(9月26日)发布《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。
规定要求:具有一定规模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配备食品安全员的同时,应当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;要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,食品安全总监、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。
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配备、培训、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,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;拒不改正的,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责令停产停业,直至吊销许可证。
规定还要求企业要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,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。规定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
该二维码7天内(10-26前)有效,重新进入将更新!
相关文章
- 全国糖酒会http://www.donwhitlatch.com/tjh.html
- 地方糖酒会http://www.donwhitlatch.com/df.html
- 关于公布2022年安徽省白酒行业“迎驾贡酒”杯白酒品评职业技术比武结果的通知
- 健力宝上新低糖碳酸电解质运动饮料
- 康师傅母品牌已推出5L家庭装桶装水
- 飞天迎宾已停产,市场价格可能会涨!
- 终端销售平平 未来中小酒企的机会还有多少?
- 香飘飘和OATLY官宣在华公司战略合作
- SIAL国际食品展(上海)年货节上线 开启食品商贸线上生意
- 一周资讯丨三得利控股2022年上半年净利润增长40%
- 区域酒企做好团购渠道,需要在这四个方面下功夫
- “筷百味”获百万种子轮融资
- 贵州“十四五”期间拟完成600家以上白酒企业污染整治
- 2022国际烈酒(中国)大奖赛延期公告